18-10-2023
立法会已于今日(10月18日)通过《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管制即弃胶餐具和其他塑胶产品,以及优化两个现行生产者责任计划。
《条例草案》就即弃胶餐具和其他塑胶产品的主要规管包括:
(一)管制即弃胶餐具
《条例草案》禁止在本地销售即弃胶餐具和禁止餐饮处所向顾客提供九类即弃胶餐具。管制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包括禁止销售和向外卖顾客提供发泡胶餐具及其他四类体积细小而回收困难或已有成熟替代品的即弃胶餐具,以及禁止餐饮处所向堂食顾客提供全部九类即弃胶餐具。第二阶段则全面落实所有管制。有关细节表列如下:
即弃胶餐具种类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发泡胶餐具、饮管、搅拌棒、进食用具(叉、刀、匙)、碟 | 禁止销售予最终消费者 | |
禁止在餐饮处所向堂食和外卖顾客提供 | ||
杯 | 禁止在餐饮处所 向堂食顾客提供 |
禁止销售予最终消费者 禁止在餐饮处所向堂食和外卖顾客提供 |
杯盖 | ||
食物容器 | ||
食物容器盖 |
(二)其他塑胶产品
《条例草案》亦管制一系列即弃塑胶产品的制造、销售和供应,同样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包括禁止销售和供应在市场上已有成熟替代品或并非生活必需的即弃塑胶产品;禁止酒店和宾馆免费供应即弃洗漱梳妆用品和在房间内免费供应即弃胶樽装水;以及禁止制造、销售和供应氧化式可分解塑胶产品。各类塑胶产品的分阶段管制表列如下:
管制措施 | 即弃塑胶产品 |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
禁止销售和免费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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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免费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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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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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为了让业界做好准备,我们会于法例通过后大约六个月后实施第一阶段管制。我们建议第一阶段管制于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开始实施,同时响应世界地球日。第二阶段管制的实施时间将取决于有关种类的非塑胶或可重用替代品的普及性和可负担性,暂定为二○二五年。我们呼吁业界为相关管制早作准备,共建『走塑』文化。」
为协助业界找寻以非塑胶物料制成的餐具取代即弃塑胶餐具,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已聘请香港品质保证局设立了一个网上资讯平台予餐饮业界、供应商及市民参考。有关平台(www.greentableware.hk)已于去年十一月开始接受餐具供应商申请登记。
除此之外,《条例草案》扩大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涵盖范围,以包括更大容量的雪柜和洗衣机,并加入独立式干衣机和抽湿机;亦会取消供应商在分发电器时须提供循环再造标签的规定,以精简程序,预期二○二四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此外,《条例草案》优化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若干运作细节。
有关《条例草案》的资料可参阅www.legco.gov.hk/tc/legco-business/council/bills.html?bill_key=10010&session=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