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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協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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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立 背 景
一 直 以 來 , 侵 犯 知 識 產 權 的 活 動 對 香 港 企 業 , 特 別 在 珠 三 角 及 其 他 國 內 重 點 城 市 經 營 的 企 業 , 是 個 非 常 棘 手 的 問 題 。 這 些 侵 權 行 為 不 但 大 大 侵 蝕 了 正 牌 產 品 的 利 潤 , 假 貨 由 於 品質 差 劣 , 也 對 香 港 正 牌 產 品 公 司 的 形 象 造 成 極 大 的 損 害 , 甚 至 危 害 消 費 者 的 生 命 健 康 。
現 時 , 對 付 侵 權 的 做 法 通 常 是 正 牌 產 品 公 司 與 從 事 假 冒 、 侵 權 的 不 法 之 徒 單 打 獨 鬥 。 由 於 個 別 公 司 力 量 有 限 , 缺 乏 足 夠 的 影 響 力 , 它 們 的 困 難 處 境 難 以 引 起 政 府 及 傳 媒 的 廣 泛 關 注 。內 地 的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制 度 頗 為 複 雜 , 在 欠 缺 一 個 具 有 集 體 性 及 協 調 性 的 組 織 情 況 下 , 打 假 努 力 難 見 成 效 。 為 了 處 理 這 個 日 益 嚴 重 的 問 題 ,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簡 稱 工 總 )組 織 一 個 團 體 , 名 為 「 香 港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協 會 」 , 由 工 總 擔 當 非 一 般 知 識 產 權 人 所 能 擔 當 的 統 籌 角 色 。
協 會 的 結 構
- 協 會 是 工 總 轄 下 的 一 個 組 織 , 以 工 總 作 為 強 大 後 盾 。 工 總 是 香 港 一 個 完 全 獨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在 1960 年 成 立 , 宗 旨 是 促 進 香 港 工 商 業 的 利 益 和 協 助 開 拓 商 機 , 現 有 約 3,000 名 公 司 會 員 。 在 過 去 20 年 , 工 總 一 直 致 力 為 本 地 及 海 外 公 司 提 供 知 識 產 權 服 務 , 並 與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及 國 內 各 省 市 政 府 建 立 了 緊 密 的 關 係 。
- 協 會 由 贊 助 人 及 普 通 成 員 組 成 。 所 有 協 會 舉 辦 的 活 動 , 經 費 由 贊 助 金 及 成 員 年 費 撥 付 。 所 有 在 香 港 成 立 的 公 司 , 不 論 是 否 工 業 總 會 會 員 , 均 歡 迎 加 入 協 會 。
協 會 的 目 標
協 會 的 目 標 包 括 :
- 充 當 集 體 喉 舌 , 向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 地 方 政 府 和 中 央 政 府 和 反 映 成 員 關 於 知 識 產 權 的 意 見
- 作 為 成 員 交 流 知 識 產 權 資 訊 與 打 假 經 驗 的 平 台
- 教 育 和 提 高 公 眾 、 工 商 業 及 政 府 對 知 識 產 權 的 意 識
協 會 的 活 動
協 會 於 2005 年 3 月 舉 行 成 立 典 禮 。 每 年 舉 辦 一 系 列 活 動 , 包 括 :
- 舉 辦 知 識 產 權 訪 問 團 , 拜 訪 珠 三 角 及 其 他 國 內 重 點 城 市 的 知 識 產 權 有 關 機 構
- 舉 辦 一 系 列 不 同 主 題 的 知 識 產 權 研 討 會
- 安 排 午 餐 講 座 , 邀 請 知 識 產 權 專 家 或 知 識 產 權 執 法 官 員 出 席
- 在 國 內 多 個 大 城 市 建 立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法 律 網 絡
- 舉 辦 亞 洲 知 識 產 權 高 峰 會 議
- 向 內 香 港 及 內 地 有 關 機 構 提 交 知 識 產 權 個 案 的 報 告
- 與 內 地 多 個 城 市 的 知 識 產 權 局 和 香 港 知 識 產 權 署 在 各 省 市 合 辦 研 討 會 , 推 廣 知 識 產 權
- 撰 寫 有 關 知 識 產 權 的 文 章 , 發 給 報 社 、 工 商 專 業 刊 物 及 其 他 傳 媒 刊 登
但 協 會 不 會 涉 及 任 何 打 假 活 動 或 關 於 知 識 產 權 的 法 律 訴 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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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協 會 的 好 處
- 可 以 透 過 協 會,與 知 識 產 權 執 法 部 門 直 接 對 話
- 收 到 最 新 的 防 假 冒 技 術 訊 息
- 透 過 會 員 專 享 的 訪 問 團 , 與 國 內 政 府 知 識 產 權 的 高 層 官 員 會 面 , 直 接 反 映 意 見
- 發 揮 集 體 喉 舌 的 影 響 力 , 促 使 政 府 加 強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的 政 策
- 協 會 將 設 立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法 律 網 絡 , 範 圍 可 獲 協 會 與 內 地 多 個 大 城 市 建 立 的 知 識 產 權 法 律 網 絡 提 供 援 助
- 免 費 享 用 知 識 產 權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 白 金 及 黃 金 贊 助 人 的 品 牌 / 商 標 可 在 協 會 舉 辦 的 活 動 中 免 費 展 示
參 加 辦 法
所 有 香 港 公 司 均 歡 迎 以 贊 助 人 或 成 員 名 義 參 加 協 會 。 費 用 如 下 :
| 白 金 贊 助 人 |
: |
贊 助 金 額 100,000 港 元 ( 享 永 久 成 員 地 位 ) |
| 黃 金 贊 助 人 |
: |
贊 助 金 額 50,000 港 元 ( 須 每 年 繳 費 500 港 元 續 期 ) |
| 協 會 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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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總 新 會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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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年 免 費 |
| 非 工 總 會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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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費 1,300 港 元 | |
非 工 總 會 員 的 公 司 若 同 時 加 入協 會 和 工 總 作 為 會 員 , 可 享 工 總 會 籍 首 年 年 費 豁 減 1,000 港 元 。
查 詢
如 有 查 詢 , 請 聯 絡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 香 港 知 識 產 權 保 護 協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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