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业总会

[图像版本] [English] [繁体版] [转寄给朋友] [会员登入]


[道路交通情况] [国际直拨区号] [国际时间] [天气] [国际航班] [渡轮时间表] [巴士时间表] [火车时间表] [金融市场]


业界新闻

最新消息与资讯 >> 业务新闻

2008年7月16日  

 

关於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香港工业总会副主席兼珠三角工业协会主席刘展灏於78与几位工总代表到访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陈华康副厅长和多位科处领导就广东省发出的高温津贴通知交换了意见。

 

劳动工资处副处长邓尧均向代表们解释了出台《关於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劳社[2007]103)的背景,并说明有关通知是以国家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於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璁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为基础。

 

刘展灏主席向劳保厅领导反映业界的意见,表示业界都理解《通知》的精神在於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并指出目前大部份厂商都有为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包括厂房设有空调,并在夏季月份供应清凉饮料。

 

因此,业界认为,企业已经投放不少资源保障员工在夏季炎热天气下在舒适凉快的环境下工作,若要求企业再向每名员工发放非高温津贴,对企业来说极不公平,不合理地加重成本负担。企业在现时极之严峻的经济环境下,无疑是百上加斤。

 

陈华康副厅长回应说,省劳保厅与其他五个相关厅局是於去年9月发布有关通知的,现在刚推行,会听取企业反映的意见,了解到有些具体的操作细则需要适时检讨。劳保厅也明白劳工保障的大前提是企业的生存,所以会平衡考虑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和权益。

 

另外,中国企业联合会就工总的高温津贴查询作回覆(详见附件),他们表示已经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表达了企业方面的意见。信函指出「该文件为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文件,建议贵会与广东省相关部门直接联系。」因此,工总已经跟广东省劳保厅交流意见,详情已於上文报告。会员如有需要就高温津贴作出查询,建议可以跟工厂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系。

 

 

附件∶中国企业联合会的回覆

 

 

 

   

 

 

[上一页 ] [页顶 ]

 

 

 




此页完结



[主页] [关于我们] [立法会代表] [工总服务] [会员服务] [最新消息与资讯] [照片 / 视像廊] [工总刊物] [工总活动] [培训] [商贸配对] [职位空缺] [联络我们] [网站指南] [快速连结] [热门话题]


[免责声明] [私隐政策] © 2005 香港工业总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