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加工貿易企業辦理就地「轉型」,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已經推行加工貿易企業就地「轉型」手續海關操作指引(試行),並在廣東各地海關開始試點推行。當中明確了加工貿易企業就地「轉型」辦理海關手續的業務流程,包括:原不作價設備的處理、保稅料件處理、設備結轉、以及設備提前解除海關監管手續等。如需就地「轉型」的企業,可向當地海關諮詢。
另一方面,若加工貿易企業搬離原主管海關轄區往另一主管海關轄區內繼續開展加工貿易,對符合相關條件並領取了轉入地海關簽發的不作價設備手冊的加工貿易企業,海關將允許其辦理加工貿易不作價設備結轉手續,將原進口的不作價設備結轉到轉入企業繼續使用。有關加工貿易企業「搬遷」的海關手續,企業可以直接向當地海關諮詢。
加工貿易企業就地「轉型」手續海關操作指引詳情請參閱以下:
http://www.prdcouncil.org/CT/newsshow.asp?Sendid=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