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於1月31日發出的備忘錄(參考編號2008/025),通知會員有關內地海關總署公佈了《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現行的海關分類管理辦法將有所調整。海關總署已於日前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將根據企業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相關廉政規定和經營管理狀況,以及海關監管、統計記錄等,將企業分為AA、A、B、C、D 五個管理類別,並制訂和執行相應的差別管理措施。
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分類為例,AA類企業應為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和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3000萬美元(中西部1000萬美元)以上。A類企業應為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續1年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無因進出口侵犯知識產權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無拖欠稅款罰款,上一年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上一年進出口報關差錯率3%以下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通過註冊地海關向直屬海關提出申請。
據海關總署解釋,海關將對不同類別的企業實施如下的管理措施:
1. A類企業:海關將實施“屬地報關、口岸驗放”,優先派員到企業結合生產或裝卸環節實施查驗,業務現場優先辦理貨物申報、查驗、放行手續,在進口貨物起運後抵港前或出口貨物運入海關監管場所前提前辦理報關手續,優先安排在非工作時間和節假日辦理加急通關手續,按規定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空轉”或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優先辦理加工貿易備案、變更、報核等手續,優先辦理報關註冊登記手續,優先組織對報關員的報關業務培訓和崗位考核等一系列通關便利措施。
2. AA類企業:除享受A類通關便利措施外,海關還將實行信任放行,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解決企業辦理海關事務的疑難問題,報關單電子資料經電子審核後直接進入現場驗放環節辦理復核、驗放手續,對進出口貨物一般不予開箱查驗等通關便利措施。
3. B類企業:適用常規管理措施。
4. C、D類企業:海關則要在審單、查驗、核查等通關、加工貿易業務開展和後續管理環節實行嚴密的監管措施。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詳情,會員請參考以下網址:
1.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433/6a085514.htm
2. http://www.customs.gov.cn/YWStaticPage/1/30e5091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