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獲得可靠消息,中央將於短期內公佈新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相信這是去年11月初公佈82文中說明「對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動態調整」的落實。
據悉,自1999年以來,當局共公佈過五批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總數超過1,100稅號,主要包括高耗能、高污染、取消出口退稅和國際公約禁止進出口的商品。新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是配合2007年出臺的海關稅號,把五批禁止類商品整合在一個目錄內;同時也把82號文內有些沒有足夠理由列入禁止類的商品刪除,約有200多項,包括一些藥品、傢俱、石材和化工稅號。
至於新增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約180多稅號,目錄會列明屬禁止進口、禁止出口、或禁止進出口。預料這批新增的商品包括:
1. 禁止進出口:鰻魚苗、石油類商品(如燃料油、柴油、重油、石焦油)、竹炭、頁狀蛭石、膨脹粘土、泡沫礦渣、一批國際公約禁止進出口的商品;
2. 禁止出口:石腦油、潤滑油、凡士林、石蠟、硫酸鹽、鉻酸鹽、松節油、粗制碳化矽、皮革、毛皮、山羊毛、木材、回收廢碎紙和紙板、石材和一些合金物料、蓄電池;
3. 禁止進口:橡膠廢碎料及其粉粒、熱壓鐵、電池廢碎料及廢電池。
據悉,新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由正式公佈後21天執行,也與82號文相似,在執行日前已經獲批的合同可向海關申請至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而以企業為單元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也有一年過渡期;在新目錄公佈前已在保稅區和加工區設立的企業也不受影響。
消息人士稱,中央政府調整加工貿易政策主要是近年貿易順差大幅增長,受到重大國際壓力。因此,有需要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內銷,以減順差。然而,業界若有足夠理據說明某種商品不應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當局也願意對目錄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