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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總於9月15日發出的備忘錄(參考編號2006/247),提及中國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財稅む2006め139號),將自今年9月15日起調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並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
財政部、海關總署及國家稅務總局於9月29日發出《關於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む2006め145號)。該通知列出:
l 原本退稅率仍然適用的商品;
l 從“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被刪除的商品;
l “降低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退稅率或稅則號經修訂後的商品;
l 在“取消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上另增的商品;
l “提高出口退稅率商品清單”中稅則號和商品名稱經修訂後的商品。
該通知還附夾(財稅む2006め139號)文未開列之前已經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目錄。
就通知的詳情,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www.mof.gov.cn/news/20060930_1556_168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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