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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 請
我 們 誠 邀 貴 公 司 加 入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成 為 我 們 的 會 員 。
入 會 資 格
凡 根 據 香 港 《 商 業 登 記 條 例 》 登 記 的 公 司 , 均 有 資 格 加 入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
所 有 會 員 均 可 享 用 工 總 提 供 的 服 務 和 優 惠 。 但 是 , 在 會 員 大 會 中 , 只 有 《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條 例 》 指 定 的 會 員 才 可 投 票 ; 而 在 立 法 會 功 能 組 別 選 舉 中 , 亦 只 有 《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條 例 》 指 定 的 會 員 才 可 登 記 為 功 能 界 別 的 選 民 。
凡 在 利 益 和 宗 旨 方 面 與 工 總 相 似 的 團 體 機 構 , 均 有 資 格 加 入 工 總 為 團 體 會 員 。
* 按 照 《 香 港 工 業 總 會 條 例 》 第 49.1 條 : 「 任 何 會 員 如 屬 法 團 、 商 號 、 社 團 或 組 織 , 則 須 為 工 總 而 委 任 其 一 名 成 員 或 高 級 人 員 為 其 代 表 。 」
會 費
年 費 3,300 港 元 ( 由 四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各 類 會 籍 劃 一 收 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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