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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协 会

成 立 背 景
一 直 以 来 ,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的 活 动 对 香 港 企 业 , 特 别 在 珠 三 角 及 其 他 国 内 重 点 城 市 经 营 的 企 业 , 是 个 非 常 棘 手 的 问 题 。 这 些 侵 权 行 为 不 但 大 大 侵 蚀 了 正 牌 产 品 的 利 润 , 假 货 由 於 品质 差 劣 , 也 对 香 港 正 牌 产 品 公 司 的 形 象 造 成 极 大 的 损 害 , 甚 至 危 害 消 费 者 的 生 命 健 康 。
现 时 , 对 付 侵 权 的 做 法 通 常 是 正 牌 产 品 公 司 与 从 事 假 冒 、 侵 权 的 不 法 之 徒 单 打 独 斗 。 由 於 个 别 公 司 力 量 有 限 , 缺 乏 足 够 的 影 响 力 , 它 们 的 困 难 处 境 难 以 引 起 政 府 及 传 媒 的 广 泛 关 注 。内 地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制 度 颇 为 复 杂 , 在 欠 缺 一 个 具 有 集 体 性 及 协 调 性 的 组 织 情 况 下 , 打 假 努 力 难 见 成 效 。 为 了 处 理 这 个 日 益 严 重 的 问 题 , 香 港 工 业 总 会 (简 称 工 总 )组 织 一 个 团 体 , 名 为 「 香 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协 会 」 , 由 工 总 担 当 非 一 般 知 识 产 权 人 所 能 担 当 的 统 筹 角 色 。
协 会 的 结 构
- 协 会 是 工 总 辖 下 的 一 个 组 织 , 以 工 总 作 为 强 大 後 盾 。 工 总 是 香 港 一 个 完 全 独 立 的 法 定 机 构 , 在 1960 年 成 立 , 宗 旨 是 促 进 香 港 工 商 业 的 利 益 和 协 助 开 拓 商 机 , 现 有 约 3,000 名 公 司 会 员 。 在 过 去 20 年 , 工 总 一 直 致 力 为 本 地 及 海 外 公 司 提 供 知 识 产 权 服 务 , 并 与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及 国 内 各 省 市 政 府 建 立 了 紧 密 的 关 系 。
- 协 会 由 赞 助 人 及 普 通 成 员 组 成 。 所 有 协 会 举 办 的 活 动 , 经 费 由 赞 助 金 及 成 员 年 费 拨 付 。 所 有 在 香 港 成 立 的 公 司 , 不 论 是 否 工 业 总 会 会 员 , 均 欢 迎 加 入 协 会 。
协 会 的 目 标
协 会 的 目 标 包 括 ∶
- 充 当 集 体 喉 舌 , 向 香 港 特 区 政 府 、 地 方 政 府 和 中 央 政 府 和 反 映 成 员 关 於 知 识 产 权 的 意 见
- 作 为 成 员 交 流 知 识 产 权 资 讯 与 打 假 经 验 的 平 台
- 教 育 和 提 高 公 众 、 工 商 业 及 政 府 对 知 识 产 权 的 意 识
协 会 的 活 动
协 会 於 2005 年 3 月 举 行 成 立 典 礼 。 每 年 举 办 一 系 列 活 动 , 包 括 ∶
- 举 办 知 识 产 权 访 问 团 , 拜 访 珠 三 角 及 其 他 国 内 重 点 城 市 的 知 识 产 权 有 关 机 构
- 举 办 一 系 列 不 同 主 题 的 知 识 产 权 研 讨 会
- 安 排 午 餐 讲 座 , 邀 请 知 识 产 权 专 家 或 知 识 产 权 执 法 官 员 出 席
- 在 国 内 多 个 大 城 市 建 立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网 络
- 举 办 亚 洲 知 识 产 权 高 峰 会 议
- 向 内 香 港 及 内 地 有 关 机 构 提 交 知 识 产 权 个 案 的 报 告
- 与 内 地 多 个 城 市 的 知 识 产 权 局 和 香 港 知 识 产 权 署 在 各 省 市 合 办 研 讨 会 , 推 广 知 识 产 权
- 撰 写 有 关 知 识 产 权 的 文 章 , 发 给 报 社 、 工 商 专 业 刊 物 及 其 他 传 媒 刊 登
但 协 会 不 会 涉 及 任 何 打 假 活 动 或 关 於 知 识 产 权 的 法 律 诉 讼 。

加 入 协 会 的 好 处
- 可 以 透 过 协 会,与 知 识 产 权 执 法 部 门 直 接 对 话
- 收 到 最 新 的 防 假 冒 技 术 讯 息
- 透 过 会 员 专 享 的 访 问 团 , 与 国 内 政 府 知 识 产 权 的 高 层 官 员 会 面 , 直 接 反 映 意 见
- 发 挥 集 体 喉 舌 的 影 响 力 , 促 使 政 府 加 强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政 策
- 协 会 将 设 立 保 护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网 络 , 范 围 可 获 协 会 与 内 地 多 个 大 城 市 建 立 的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网 络 提 供 援 助
- 免 费 享 用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谘 询 服 务
- 白 金 及 黄 金 赞 助 人 的 品 牌 / 商 标 可 在 协 会 举 办 的 活 动 中 免 费 展 示
参 加 办 法
所 有 香 港 公 司 均 欢 迎 以 赞 助 人 或 成 员 名 义 参 加 协 会 。 费 用 如 下 ∶
| 白 金 赞 助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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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助 金 额 100,000 港 元 ( 享 永 久 成 员 地 位 ) |
| 黄 金 赞 助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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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助 金 额 50,000 港 元 ( 须 每 年 缴 费 500 港 元 续 期 ) |
| 协 会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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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总 新 会 员 |
: |
首 年 免 费 |
| 非 工 总 会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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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费 1,300 港 元 | |
非 工 总 会 员 的 公 司 若 同 时 加 入协 会 和 工 总 作 为 会 员 , 可 享 工 总 会 籍 首 年 年 费 豁 减 1,000 港 元 。
查 询
如 有 查 询 , 请 联 络 香 港 工 业 总 会 「 香 港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协 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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