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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日
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暫行辦法
香港工業總會第12組(針織成衣及其他針織製成品)及第24組(編織成衣及其他編織製成品) 今早(星期三) 舉行會議。會上,工總名譽會長兼香港紡織業聯會會長梁君彥議員就中國商務部於2月6日發表的《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暫行辦法》,向會員傳遞最新發展的消息,也聽取他們的憂慮。
梁君彥說:「直至目前為止,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只公佈了申請許可證的流程,執行《辦法》的其他細節仍未清楚。受影響的廠商應密切留意事件的最新消息,以能及早作出準備申領出口證的工作。」
廣東省外經貿廳已把有關流程上載於以下網站:
梁君彥說,《辦法》規定,對列入《紡織品出口自動許可目錄》的紡織品實施出口自動許可管理。廠商可參閱該目錄(商務部、海關總署2005第7號公告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200502/20050200344999_1.xml) 了解是否受影響。
他說,廣東省內共有三個獲商務部授權的發證機構,分別是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廣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和深圳市貿易工業局,據悉,發證機構才剛派員往北京進行有關培訓。
與會的廠商表示,預計許可證的申請數目相當龐大,他們十分憂慮廣東省只有三個發證機構,未必能夠應付;加上在《辦法》推行初期,無論港商或發證機構對申領《出口證》的手續均未熟識,若有關機構沒有應變措施,肯定會出現嚴重延誤,在三月初付運的貨物廠商便不能如期付貨,會受到買家追索賠償,損失甚大。
今年1月內地開始徵收紡織品出口稅,措施的推行相當倉卒,一般港商沒有充足時間了解措施的詳細內容,各地關口實行的程序亦有不同,故初期出現大量紡織品出口滯留關口混亂情況。
廠商希望,廣東海關當局要汲取徵收紡織品出口稅的教訓,實施應變和折衷辦法,考慮先讓紡織品出口,廠商容後補辦有關許可證,盡量讓港商的出口如期付運。此外,廣東海關也要避免各口岸有不同做法而令廠商無所適從,希望廣東所有口岸會採用一致的出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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